金庸小说常识错误(楚留香花生豆腐)

2023-04-06 15:33:28阅读123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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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庸犯过哪些常识性错误

本人从小就喜欢看书,幼时尤喜武侠小说。

金庸是享誉海内外的大文豪,其作品影响之大,阅读人数之多,几乎没有人能与之比拟。他的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在初中即全部读之,好多章节到现在都能通篇背诵。

近日偶尔翻之,综合一些其他史料,发现其中有一些科技史方面很可笑的常识性错误,略记几笔供大家参考,我相信,这些微疵的败笔也不会损害金大侠的“内功”吧。 一、《倚天屠龙记》第十六回:“(张无忌)在矮树上摘了几枚不知名的果子,拿在手里,已闻到一阵甜香,咬了一口,更是鲜美绝伦,桃子无此爽脆,苹果无此香甜,而梨子则逊其三分滑腻。”

据史料记载:苹果原产欧洲东南部,小亚细亚及南高加索一带,在元朝末年传入我国,当时只有在宫廷才能享用。张无忌当时是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少年,绝不可能吃过苹果。

所以,张无忌不可能拿从未听说的“苹果”与“不知名的果子”相比较,当然更不会知道“苹果无此香甜”。 二、《神雕侠侣》第六回:“他(杨过)自幼闯荡江湖,找东西吃的本事着实了得,四下张望,见西边山坡上长着一大片玉米,于是过去摘了五根棒子。

玉米尚未成熟,但已可食得。” 玉米亦非我国本土作物。

原产于美洲,1494年哥伦布从美洲回来后才传入欧洲,辗转传进我国的时间大约在16世纪中期(现在对玉米最早的记载是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南宋末年的杨过想要在陕西的山坡上找到一片玉米地,简直是白日做梦。

至少要等上三四百年才有可能找得到的。三、《射雕英雄传》第一回:“(曲三)慢慢烫了两壶黄酒,摆出一碟蚕豆、一碟咸花生,一碟豆腐干,另有三个切开的咸蛋。”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

“两人有时也仍去小酒店对饮几壶,那跛子曲三仍是烫上酒来,端来蚕豆、花生等下酒之物。” 作者在此很不经意地把蚕豆、花生、南瓜子写成寻常的下酒物,他不知道,其实这三种作物也都是舶来品。

蚕豆又名胡豆、寒豆、罗汉豆,大概在元朝时才由波斯传入中国,到明朝时才普遍种植。 花生、南瓜则是出自美洲的农作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美洲之外的地区传播。

花生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蚕豆迟得多,大约1530年左右才传入中国,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又经过很长时间,直到乾隆末年花生还是筵席珍贵之物,寻常人很难吃到。 在这里,1199年的临安乡下一个穷乡偏壤的小店,跛子曲三居然能够摆出波斯和美洲的进口食品(蚕豆、花生)作为菜肴,郭啸天和杨铁心对这样匪夷所思、连当时皇上也没见过的新奇东西,竟然也毫不惊奇,按常理说二位大侠至少该对曲三大喝一声:“兀那跛子,你哪来的外国食品? 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四、《天龙八部》里也有这样一个情节:老英雄萧远山也给儿子萧峰捎带了若干花生作为下酒之物。

花生至少在四五百年后才传入中国,真不知北宋时的萧老英雄是从哪里搞来的。 五、《天龙八部》第十一回:“自此一路向东,又行了二十余日,段誉听着途人的口音,渐觉清雅绵软,菜肴中也没了辣椒。”

显然作者认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一带都嗜好辣椒,但辣椒却也和玉米、花生、南瓜、烟草等一样,是美洲农产品,明末才传入中国。中国传统的辛香料不是辣椒,而主要是花椒。

并且辣椒最早也只是作为观赏植物,放进菜肴中的时间更迟,据史料记载贵州、湖南一带最早开始吃辣椒的时间在清朝乾隆年间,而普遍开始吃辣椒到了清朝道光以后。《天龙八部》小说写的是宋哲宗时代的事,所以段誉在一路东下时,不是菜肴里“也没了辣椒”,而是当地人从来就没见过辣椒, 当然更没吃过辣椒。

六、《天龙八部》中,段誉在苏州燕子坞还喝到了600年后才出现的碧螺春茶。碧螺春,原名“吓煞人香”,自古就是茶中珍品,传说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采制历史。

清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康熙皇帝南巡到太湖,巡抚以此茶进呈,康熙皇帝觉得这个名字太俗,才将之改名“碧螺春”。段誉喝的应该是“吓煞人香”,当时绝不会有“碧螺春”这个称法的。

七、《天龙八部》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中写道:萧峰看不清楚,听她这么说,便过去推开窗子,亮光照进屋来,一瞥之下,不由得微微一颤,只见马夫人肩头、手臂、胸口、大腿,到处给人用刀子划成一条条伤口,伤口中竟密密麻麻的爬满了蚂蚁。 在此情节的前文中,作者交代了当时的季节:“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

炕边点着的两枝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屋外朔风大雪,斗室内却是融融春暖。”

无疑,当时正是寒冬。而蚂蚁可是冬眠的动物,阿紫显然是找不来蚂蚁的。

马夫人“伤口中竟密密麻麻的爬满了蚂蚁”,只能是作者的一厢情愿,此时的蚂蚁正冬眠于地层深处,想听也听不到阿紫的“指挥”。 八、《天龙八部》第二十六回“赤手屠熊搏虎”中写道:“匆匆数月,冬尽春来,阿紫每日以人参为粮,伤势颇有起色。

女真人在荒山野岭中挖得的人参,都是年深月久的上品,真。

2.请列举金庸武侠小说中的错误

错误太多了!!~~~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 是专门写他小说里的错误的

还记得这么几个

lt;射雕gt;中有一端描写黄蓉给洪七公做有关西红柿的菜 但是西红柿是"爱情苹果" 很长的时间里人们都不敢食用它 我国应该是在明朝时才从外引进的

lt;连城诀gt;中有关大雪封山半年多的描写 有悖气象常识

本人最不理解的就是但凡武林中人都不工作 没有工资 行走江湖的钱是哪来的? 前一阵子看深圳卫视的lt;二月河论战金庸 2月河就提到了这个问题 说"金先生真是个天才,郭靖黄蓉游山玩水钱是哪来的,又没有人给开工资" 金庸笑着回答"照凌先生所说,天才也是一塌糊涂的喽" 他自己也无法解释

其实看小说就是看看文学性 思想性 我这样的泛泛之辈看情节有趣就可以了 没必要太认真的追究其中的细节~~~

3.古龙武侠的常识性错误

金庸之后,我再读的是古龙。

因为人人都将古龙与金庸放在一起作比较,大家都觉得,有资格跟金庸一较短长的只有一个古龙。最先看的是楚留香系列。

看第一眼的时候,便强烈地感觉到古龙与金庸的差别在哪里了。从形式上看,古龙后期的作品,也可以说是代表古龙写作水平最高的那些作品,都是由短句“拼凑”起来的。

在小说情节的推进期间,常常穿插一些警世之言。这些短句,大多说写男女间的关系,涉及到 *** 以及爱情。

从男人的角度体会所谓的爱情是什么东西,女人又是怎样的的动物。看多了这些无聊的句子之后,便不再想看他的作品了。

偶尔翻了翻他前期和中期的作品,我倒是觉得这些作品还值得一读,于是便去看了他的《武林外史》、《圆月弯刀》之类。如果说金庸的作品是国画,那么古龙的作品就是漫画了。

对古龙的不喜爱全是个人的阅读习惯使然,我没有有一点想诋毁古龙。他比那些模仿金庸文笔以及后来那些模仿他的作家比起来,有自己独特的高明。

有人这么评价古龙:“古龙则追求武侠小说的语言欧化,他擅长写短句与分行式,对话中多警句,交代事情来龙去脉多段落,多层次,他力求把句子写得很美,很可玩味,很有哲理,给人一种面目一新的格局。古龙在语言上的创新,当然不能说绝对成功,但古龙的新文体毕竟突破了武侠小说的原有文体,并形成了一种自己的新的语言艺术风格。”

这个评价是很中肯的。他的那些忽略招式,只讲意境的武侠风格,让我强烈地想起了日本的动作类漫画,譬如《灌篮高手》、《浪客剑心》等。

让读者充分地感受到格斗所带来的的感官 *** 。楚留香、陆小风之流,基于一张好看的脸之上,潇洒仁义,武功卓绝,朋友多多,红颜多多。

他们的内心是中国化的,武功则是日本化的,中日合璧才创造出了这些卓绝的武侠形象。我不喜欢古龙,主要原因还是他的文笔以及对人物的全方位塑造。

他没有金庸对中国文化的学习之深,没有金庸儒雅的文风,这还是次要的;他笔下的主人公,先天的成分占了很多,后天的努力对后来的成功好像根本体现不出来。像楚留香,根本是一个横空出世的人物,完全没有过去。

在他的行进的路途上,宝马、香车、美女、好酒从来都不缺,这样子行走江湖谁不奢望,但又有谁相信这是真的。偶尔一两次失误也是人之常情,这样更体现了香帅对美女的爱护。

李寻欢还好点,起码还有那么一点过去,一点辉煌的过去,中探花,做官吏,做武者也是因为个人喜好。总之,我觉得古龙笔下的人物是舞台上的明星,无论做什么、怎么做,举手投足一派珠光宝气,浑没有人间的气象。

古龙以及他的作品,更像是娱乐社会催生出来的产物。或许本来就是吧。

4.请列举金庸武侠小说中的错误

错误太多了!!~~~以前看过一篇文章 是专门写他小说里的错误的还记得这么几个 中有一端描写黄蓉给洪七公做有关西红柿的菜 但是西红柿是"爱情苹果" 很长的时间里人们都不敢食用它 我国应该是在明朝时才从外引进的 中有关大雪封山半年多的描写 有悖气象常识本人最不理解的就是但凡武林中人都不工作 没有工资 行走江湖的钱是哪来的? 前一阵子看深圳卫视的 2月河就提到了这个问题 说"金先生真是个天才,郭靖黄蓉游山玩水钱是哪来的,又没有人给开工资" 金庸笑着回答"照凌先生所说,天才也是一塌糊涂的喽" 他自己也无法解释其实看小说就是看看文学性 思想性 我这样的泛泛之辈看情节有趣就可以了 没必要太认真的追究其中的细节~~~。

5.金庸小说里有哪些历史错误

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不为人知的七大历史错误

《天龙八部》中的七大历史谬误 错误一:完颜阿骨打的年龄?

《天龙八部》里面,萧峰在女真部找人参,与完颜阿骨打结拜为兄弟!然后有因为女真人与契丹人的冲突,结实辽道宗耶律洪基,帮助耶律洪基平定耶律重元之乱!《天龙八部》中的七大历史谬误看一下时间,突然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BUG。完颜阿骨打(1068年8月1日—1123年9月19日)

公元1063年,辽国发生耶律重元之乱,此时女真的完颜阿骨打还没出世,还要到1068年才出世呢,萧峰和一个还需要5-6年才出世的鬼魂结拜兄弟?

错误二:辽国在宋辽边境“打草谷”? 这是一个典型的黑宋,黑辽的 *** 谎言! 早在辽太宗耶律德光时代,就因为灭亡后晋后在中原“打草谷”而激发中原人民的反抗,导致狼狈退回辽国。辽景宗中兴辽国以后,已经早就不搞“打草谷”的事了宋辽1005年签定盟约后,明确规定、“以白沟河为国界,双方撤兵。(辽归还宋遂城及瀛、莫二州。)此后凡有越界盗贼逃犯,彼此不得停匿。”也是1005年以后,辽国的军队再也没有侵入过宋朝的土地,直到灭亡也没有! 错误三:耶律洪基 想举兵侵犯宋朝?这又是一个完全的谎言 在辽国历史上,有两个皇帝是最仰慕宋朝的,一个是辽圣宗,一个则是辽道宗耶律洪基,当宋仁宗去世,宋朝使者向辽国报丧的时候,耶律洪基哭着手执宋使的手说“四十二年未识兵戈耶!”甚至最出名的说耶律洪基那句:“愿来世生为宋人!”的话。 耶律洪基根本不可能大举率兵攻宋。

错误四:辽军主力南侵,走雁门关作为主攻方向? 天啊,金老头完全没军事常识。 宋辽作战,辽军的主攻方向一般是河北路,也就是华北平原一带,不会走太行山以西,而是把主战场选择在太行山以东,因为太行山以东的地形是平原,有利于辽国骑兵的优势,不利于北宋步兵。把骑兵的主攻方向选择走雁门关,也就是太行山以西的河东路,这是最愚蠢的办法。宋辽25年战争,除了公元980年,辽军为了报复北宋进攻,打过一次雁门关,吃了亏以外,就再也没有哪场大战把主战场选择在雁门关,甚至根本就不去雁门关! 错误五:吐蕃有那么牛吗?

宋朝时代,吐蕃人牛过一次,是真宗时代,西北吐蕃向宋朝挑衅,结果被宋军名将曹玮在三都谷一战狠狠的教训了一顿。打的吐蕃人从此怕了宋朝。三都谷一战,宋军以阵亡67人的代价,打死吐蕃上万人,缴获牛羊三万多,从此吐蕃人对宋朝胆寒。在宋朝时代,宋朝和大理的关系不错,大理属于宋朝的小弟兼藩属,吐蕃人被宋朝狠狠的K过一顿之后,还敢向大理以武力威胁?实在是荒唐的笑话。与宋朝接壤的青唐吐蕃,小心的恭顺着宋朝,但是在后来,宋朝还是以武力占领了吐蕃2000多里的土地。宋朝时代的吐蕃敢对宋朝调皮?宋朝十分之一的禁军就可以把吐蕃人打回去放羊!

错误六:少林七十二绝技可以提升辽国军队的战斗力?使得北宋有灭亡的危险?这是最 *** 荒唐的

少林七十二绝迹这么牛逼,也没看见少林高僧用七十二绝技取过人的性命,真有这么厉害,少林寺直接把七十二绝技传授给宋朝军队,然后写一部假的送辽国武士,不就什么都不用怕了?以至少林方丈忙忙带那么多人去雁门关冒险?辽国军队的厉害,在于骑兵,在于几十万骑兵,如果没有这几十万骑兵,你让辽国军队不用骑兵,只用步兵和宋军较量,看辽国军队可以坚持10年不 *** 掉吗?正因为有这几十万骑兵,宋辽才打成了平手,没有这几十万骑兵,辽军哪是宋军的对手?

错误七:宋朝与辽国的战争,打一仗败一仗,丧师割地。 宋朝与辽国打了25年,割让过什么地方了?至于丧师?辽军没死伤?宋辽25年战争,单是伤亡人数上看,宋辽差不多。宋军杀敌不下20万以上。澶渊之盟时明确表示“不给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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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看完了,我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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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中食物常识的漏洞

1、 玉米

《笑傲江湖》第2回:“那农妇从屋中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子,交在他手里。”

《神雕侠侣》第6回:“他(杨过)自幼闯荡江湖,找东西吃的本事着实了得,四下张望,见西边山坡上长着一大片玉米,于是过去摘了五根棒子。玉米尚未成熟,但已可食得。”

《碧血剑》第1回:“老婆婆拿出几个玉米饼来飨客,烧了一壶热水给他们喝。张朝唐吃了一个玉米饼。”

玉米本非中国土产,这是常识。玉米原产美洲,1494年哥伦布从美洲回来后才传入欧洲,辗转传入中国的时间最早估计也在16世纪中期(现在最早的记载是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甘肃《平凉府志》,当时叫“番麦”)。

如果林平之真的能在福建内地山区吃到“煮熟的玉米棒子”,那估计最早也应该在1577年(福建这一年开始有种植玉米)了。不过《笑傲江湖》的年代背景不确定,书中充满了这类似是而非的历史背景特征。《碧血剑》中张朝唐能在广东一带吃到玉米饼还是有可能的,不过这也要建立在一个不太可靠的假设上:即该老婆婆是当地的农村模范带头人,居然有引种这么新奇的外国品种,而张朝唐居然也知道这是玉米饼。

然而杨过想要在陕西的山坡上找到一片玉米地,那至少要等上三四百年才有可能——不过金庸大笔一挥,就一口气空运给杨过五根玉米棒子之多!当然,他不只是对杨过这么好,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他对杨过的爷爷也是这么慷慨:

2、 花生、蚕豆、南瓜

《射雕英雄传》第1回:“(曲三)慢慢烫了两壶黄酒,摆出一碟蚕豆、一碟咸花生,一碟豆腐干,另有三个切开的咸蛋。”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两人有时也仍去小酒店对饮几壶,那跛子曲三仍是烫上酒来,端来蚕豆、花生等下酒之物。”

《天龙八部》20回:“(萧峰)只见地下放着不少熟肉、炒米、枣子、花生、鱼干之类干粮,更妙的是居然另有一大坛酒。”

《笑傲江湖》第1回:萨老头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笑傲江湖》第2回:“茶博士泡了壶茶,端上一碟南瓜子、一碟蚕豆。”

《笑傲江湖》第25回:“(令狐冲)端起酒碗,又是一饮而尽,小店之中无下酒物,随手抓起几粒咸水花生,抛入口中。”

这里把蚕豆、花生、南瓜子写成寻常的下酒物,但这三种作物却和玉米一样,都是中国本土所无而很迟才由国外传入的。 蚕豆大概在元朝时才由波斯传入中国(参考研究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豌豆和蚕豆”条),到明朝时才普遍种植。

花生、南瓜则是美洲植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旧大陆传播。花生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蚕豆迟得多,大约1530年代传入中国,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的速度很慢,直到乾隆末年花生仍然是稀见的筵席食品(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8章“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中关于美洲作物在中国传播的内容。)。

在《笑傲江湖》中,在内陆城市武汉花生也被描写成极普通的下酒物,甚至更内陆的武当山居民也知道(第26回,武当派弟子假装老农,嘲笑令狐冲是“瓜子花生”),这种情况决不会早于1700年。

《射雕英雄传》中,公元1199年临安乡下的一个穷村破店,曲三居然能够摆出波斯和美洲的进口食品(蚕豆、花生),郭、杨二位大侠对这样惊世骇俗、连当时大宋皇帝也没见过的新奇食物,居然毫不在意,按理他们至少要揪住曲三大喝一声:“兀那跛子,你哪来的进口食品?这零售价卖多少?”不过考虑到跛子曲三是桃花岛高足,见识武功均属一流,他比哥伦布更早到过美洲也没什么好希奇的。

甚至可能还有比曲三更早到过美洲的:北宋时的契丹族英雄萧远山也给儿子萧峰捎带了若干花生作为下酒之物。萧峰在《天龙八部》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点菜动辄就是切几斤牛肉羊肉之类的。萧远山留下花生这样珍贵的稀罕外国食品,显然深有寓意。我中国人比哥伦布更早到达美洲在此有多一条证据。

3、 西瓜

《射雕英雄传》第23回:“(黄蓉)到村中去买了一担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仪琳)走出二里有余,果见数亩瓜田,累累的生满了西瓜。”

“西瓜”一词本非汉语,而源自女真语(参《汉语外来词词典》),该种植物本来也非中国所有,而出产于西亚,在五代北宋时引入西域,后又由金国引种到南宋,不过西瓜的普遍种植大致要等到清乾隆年间回疆平定之后,也就是陈家洛那个年代(参考[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西瓜”条)。

在黄蓉那个年代,西瓜也算是引种不多年的进口时令水果,她居然一口气买了一担,虽然女孩子爱吃水果,但也算出手阔绰,亏她能在牛家村口买得到。24回黄蓉将西瓜顶在头上,沙通天等一见“一条青一条绿的圆球”,都吓跑了,想必鬼门龙王见识虽广,也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这一段描写的盛夏之夜场景,衡山县也有普通的农村也有“数亩瓜田”,那已经类似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景象了。

4、 人参

《天龙八部》第26回:“匆匆数月,冬尽春来,阿紫每日以人参为粮。”

《天龙八部》故事中,阿紫在长白山保命的三大法宝是人参、熊胆、虎骨。萧峰也正是由人提醒,在想起人参有效果,并因此前往长白山——可见人参保命、人参最佳产地在长白山等观念已经很深入人心,连萧峰这样的读书不多的人也都知道。《射雕英雄传》里的梁子翁,原本也是关外的参客,既然已经出现参客这样的职业,可见此物为当时所重。

但在历史上,人参长期以来却并无这样的地位。隋朝还一度视为妖草,唐时只当作茶叶一样的时尚饮品,宋人也只将之看做干果一样的送礼之物,并不认为它有什么药效。认为人参包治百病、长白山人参为最上品等观念,都直到明朝后期才兴起(见易华《人参崇拜》一文)。

《连城诀》中也有提到丁典把关外的人参运送到汉口做买卖,《侠客行》中关东四大门派的高三娘子家有良马、参场无数,这些人参贸易已达到产业化的景象,大略都是清朝的事情了。

5、 辣椒

《天龙八部》第11回:“自此一路向东,又行了二十余日,段誉听着途人的口音,渐觉清雅绵软,菜肴中也没了辣椒。”

《连城诀》第1回:“那少女(戚芳)十七八岁年纪……脸上红得象屋檐下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

以上两处,显然金庸认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一带食物都嗜好辣椒,但辣椒却也和玉米、花生、南瓜、烟草等一样,是美洲农产品,传入中国的年代也在明末时期。中国传统的辛香料不是辣椒,而主要是花椒。并且辣椒最早也只是作为观赏植物,放进菜肴中的时间更迟,史料记载贵州、湖南一带最早开始吃辣椒的时间在清乾隆年间,而普遍开始吃辣椒更迟至道光以后。(参蓝勇《中国辛辣文化与辣椒革命》,〈南方周末〉2002-1-24)

所以段誉在一路东下时,不是菜肴里“也没了辣椒”,而是可能从来就没吃到过辣椒,除非鸠摩智带着他去了一趟美洲又回来了。不过鉴于段誉后来在苏州燕子坞也喝到了600年后才出现的碧螺春茶,这样时光倒流的事情也未必不能有二。

6、 苹果

《倚天屠龙记》第16回:“(张无忌)在矮树上摘了几枚不知名的果子,拿在手里,已闻到一阵甜香,咬了一口,更是鲜美绝伦,桃子无此爽脆,苹果无此香甜,而梨子则逊其三分滑腻。”

金庸这里并未说这种果子是苹果,但实际上张无忌甚至不可能将苹果拿来比较。因为苹果传入中国在元朝末年,当时只有在宫廷才可享用,他当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不可能吃过,而“苹果”这一名称,更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梁羽生在《冰川天女传》第1回中有写到陈天宇“劈果救佳人”,劈开的是一个金色苹果,不过此时已在乾隆年间,没有历史问题的风险了。

还有更失落的,改天再说吧!

补充一下:仁兄提及的《名剑江湖》乃伪古龙作品。《名剑风流》和《飘香剑雨》是古龙先生的早期作品,古龙先生1960年开始创作武侠小说,建议你去看他1967年之后的作品,大多数都比早期的精彩数倍!

古龙先生和梁羽生先生仙逝后我更失落......

今天回答你的主题:说实话,凤歌的作品的确不错,但要和金庸先生一较长短,目前似乎有点勉强!希望以后能看到他更多也更优秀的作品!在我看来,目前能和金庸一较长短的武侠小说只有仙逝的古龙先生和梁羽生先生的!目前能称得上武侠大师或宗师的也非他们三人莫属!他们究竟有哪些长短来比较呢?

1.作品内容:

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多注重历史环境表现,依附历史,从此展开下去,演述出一连串虚构的故事。但从摄用历史材料来看,两人又有明显差别;梁羽生是虚构人物和事件,置入历史背景中,以此来强化历史氛围。金庸则直接取来历史人物和事件敷衍成武侠小说,其历史人物、事件,金庸写来煞有介事,常能以假乱真。两者都对历史进行了再认识、再评价,从作品含有的历史厚度而论,金庸比梁羽生更高一层,其写作技巧也高明得多。古龙的小说则根本抛开历史背景,不受任何拘束,而凭感性笔触,直探现实人生。古龙的小说不是注重于对历史的反思、回顾,而是着重在对 现实人生的感受,现代人的情感、观念,使古龙武侠小说意境开阔、深沉。

2.人物的主流倾向:

梁羽生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道德色彩浓烈,正邪严格区分,人物的社会内涵丰富,但人物性格单一,有概念化、公式化 的缺陷。金庸武侠小说人物性格复杂,具有一种反传统精神,小说人物亦正、亦邪,危步于道德的悬索之上而能不失其坠,具有“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的复杂、矛盾性格,而人物思想性格的复杂、矛盾又是奠基在生活本身 的复杂、矛盾之上,这样,人性的发掘就有了深刻而广泛的社会意义。古龙小说最注重的是人性的体验,他常用细腻的笔去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和高贵独立的人格,以此来揭示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真谛。在古龙小说中,多写变态人格,追求外化怪异人物性格的刻画,其作品主人公大多怪涎、神秘、孤僻、行事固执,自尊心强、又是性情中人,多情种子。这种情况可能与古 龙的身世、心境、经历有关。

3.小说情节:

古龙武侠小说和梁羽生、金庸小说有明显不同。三位大师都善于编织故事,他们的小说情节都十分曲折,构置巧妙,悬念层出不穷,伏线射出千里,环环相扣,此呼彼应。粱羽生武侠小说情节前工后拙、 开篇十分吸引人,以后的情节则渐趋平淡,显得有点才气不足。金庸武侠小说恰恰相反,往往开局平平,随着情节的展开,人物纷纷涌现,情节盘根错节,主干巍峨,枝叶繁茂,宏大缜密的构思,诡异莫测的布局、奇迹联翩、回环波动,摄魂夺魄,回肠荡气。金庸的才思如同一炉火,小说情节犹如炉 火上的一壶水,火越烧越旺,水越来越滚。古龙武侠小说的情节又不相同,他的小说从头至尾都跳动着最强的音符,情节奇中有奇,巧中含巧,偶然中有着必然,事事不可料,事事又得宜,计中套计,真中套假,假中存真,真 真假假,变幻莫测。小说情节的发展根本无法预料,惊险频出,令人喘不过气来,而全书的缜密无隙又让人口服心折。古龙先生的中后期武侠小说的情节营构的确堪称一绝。

4.小说武功描写:

梁、金、古三大家也有各自的风格。粱羽生武侠小说中的“武功”,虚幻中写实性很强,一招一式,清清楚楚,细腻而又逼真,紧张激烈,夸节有致。梁羽生的“武功”也具备道德倾向性,有正派武功,也有邪派武功;正派武功力道柔和,象征着善良、仁慈、既利于攻敌防卫,又有益于修心养性.而邪派武功则非常霸道,歹毒残忍,意味着邪恶,如修罗阴煞功、雷神掌、毒掌等。正派武功循序渐进,发展缓慢,但根基扎实,邪派武功进展神速,却容易走火入魔,贻害终身。凡此种种,造成了梁羽生“武功”的既精彩又单调。比起梁羽生来,金庸的“武功”更令人神往。金庸将武功描写与中华民族的文学艺术和传统文化精神融合在一起,琴棋书画,九宫八卦,医道、用毒,皆可化为绝世神功,并将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精神作为“武功”的最高境界。金庸还着力描写人物练功的艰难历程和坚韧性格,并有声有色、恰如其分地描述出主人公因祸得福、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必然寓于偶然之中的哲理意境,使金庸“武功”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金庸“武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诙谐有趣,在激烈的打斗中插入笑料,令人捧腹。古龙的“武功”风格与众不同,他是以“怪招”取胜的。他的“武功” 重精神不重招式,如《边城刀声》中写叶开的“飞刀”绝技,“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象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它。若不能了解他那种伟大的精神,就绝不能发出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刀!飞刀!飞刀还未在手,可是刀的精神已在!那并不是杀气,但却比杀气更令人胆怯。”这里所写的“飞刀”,已不是一种纯粹的武功,而是一种高尚人格,伟大的精神,即叶开师傅李寻欢那种“仁慈、博爱”的精神,它表明的是“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古龙的“武功”又强调“攻心为上”,举凡人物的性情、情绪、脾气、衣饰、环境,乃至肌肉的颤动、松紧等,都会对武功的发挥产生影啊,而高手决战是不容有丝毫错误的,“他们的心情,他们的神态,他们站着的姿势,都是绝对完美的。”在这种情境中,“武功”已不需套路,一招之间,生死立判。古龙 的“武功”还表现出一种境界,一禅的境界。它以彻心见性为宗旨。对敌手的体察靠的是忘我和物我合一的境界。因为只有忘我才能消除认识的局限性,才能迅速而准确地体察敌手武功的弱点。这种忘我境界是一种经过长期 训练后所达到的随心所欲的自如状态,在这种忘我状态中,战斗者已成为“无意识的人”,心中已不存在作为观察者的“我”,有的只是手中的武器和对面的敌人;在这种状态中,身剑合一,战斗者则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武功的威力,一击之下,毁灭敌手。正因为古龙“武功”有这些“怪招”,所以他“武功”的风格别具特色:无招无式,简短有力,重在精神,一击见效。

5.语言、技巧:

梁羽生小说的语言文采飞扬,字里行间透出浓郁的书卷气。故事中又常常用诗词歌赋、民歌俗语点缀其间,以创造优美的意境、气氛,烘托人物的内心世界。他的小说技法以传统继承为主,多用章回小说的形式铺张故事,叙事中有着明显的说书人的口气,表现出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金庸才如大海,浩瀚奔腾,文笔俊爽、潇洒、诙谐逗趣而又富于变化,他的小说既有诗情画意,柔绮委婉的境,又如西方小说直探人生、命运的真谛。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地吸收西方小说的创作技巧,中西结合,使小说结构既精巧,繁复,又谨严、完整。古龙小说的语言句式短,句法多变,简洁、俐落、洒脱。文章随意挥洒,虎虎有生气,叙事力避平铺直叙,行文多跳跃抖动,情节惊险蹊跷而又不违情悖理,辟境造意,刻意求新。如果说梁羽生是恪守典雅,不失武林大家风度的话,那么金庸就是博采百家,融合中西技法,既典雅古朴、慷慨多气,又诙谐幽默、妙语解颐,挥洒肆纵,多样统一地开创了一代武林新风,是“武坛”的绝顶人物!至于古龙,则是大胆恣肆、不守成规,逞才摛藻,笑傲“江湖”,力求新颖变化而又意蕴深遂的武林怪杰。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希望凤歌等后起之秀更上一层楼!让我们拭目以待!让我们不再失落!

--最后,向封笔的金庸先生以及仙逝的古龙先生、梁羽生先生致敬!

呵呵,我来帮可爱的刀庸仁兄上传金庸先生评论古龙先生的亲笔字迹图。

今天再来分析一下金庸和古龙的比较:

通常来说,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的多是古龙的拥护者,因为在大部分人看来,古龙比金庸要差一些,古龙的拥护者觉得不服气,才要分析讨论一番。

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四件事情,即使这四件事情和古金的比较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里之所以说古金而不说通用的金古,是为了公平起见,因为按照拼音顺序、笔划顺序“古”都在“金”的前面。

第一件事情是,在古龙最鼎盛的时期,七十年代初期,金庸封笔,古龙以“接班人”的身份出任金庸之后的《明报》武侠撰稿人,此时,他心中对金庸是很崇拜的,并没有以为自己在武侠作品上达到了金庸的地步。

那是1972年,金庸的最后一部作品《鹿鼎记》在《明报》的连载即将结束,就写信给古龙,希望他能给《明报》写武侠小说连载,使之不至于出现空白。根据古龙的朋友于东楼对武侠作品评论家陈墨所说,古龙接信时他正好在场。那时古龙名头正盛,来函很多,也细看不过来,他漫不经心地让于东楼将信拆开,看看到底是哪个“家伙”从香港来信给他。结果是金庸的约稿信,古龙看了之后,难以置信,澡也不洗了,“光着身子躺在椅子上,半天不说一句话”。

这段叙述十分有趣,出自于东楼之手,应该可信,之后古龙即开始为明报撰写《陆小凤系列》这个作品,作品很成功,也很精彩,尤其是前面的三部。即使是古龙的坚定拥护者也大都承认,古龙在写作《陆小凤系列》之前,已经进入了创作上最辉煌的时期。这实际上意味着,按照古龙自己的观点,金庸是前辈,他自己与前辈还有某种差距。同时,金庸对于古龙,也表示了很大程度的认可。

以上陈述,还要结合另外一个事实来考虑,古龙是一个专业的武侠小说作家,他是靠写武侠谋生吃饭的,而武侠创作,对金庸来说,还只是一个副业性的工作。

第二件事情是,现在看到的金庸的作品,是经过了十分精细的修改和琢磨的,而古龙的作品大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气呵成的创作完成的,从来没有修改过。金庸作品整体的精致性,人物的完整性使得其作品的阅读构成了一种完整的体验。而从作品的整体来,古龙作品在创作水平上起伏很大,即使是一部作品里,不同的部分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异,在文字、情节、人物上有比较大的修改空间。这也就使得古龙作品里一些很精彩的作品和部分受到了影响,形成的是一种残缺的美,不能不影响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对于古龙的作品,假如进行较大的修订话,而这种修改不会伤害作品的本质,是能够使作品在文学界获得较大的重视的。毕竟,古龙对于现代创作技法的应用,比起金庸是要多一些的。然而,这样的修订,只能是一种假设了,在很多方面来看,包括创作上,古龙是独一无二的,找不到人给他修订作品了。

第三件事情是,在七十年代的时候,古龙的名气之高,并非完全是他作品本身的影响,而是受到武侠电影的巨大推动,正如现在金庸的盛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武侠连续剧的推动。这实际上也是由于他们作品的自身区别所决定的。

古龙的作品,人物的现代意识较强,个性突出,故事情节比较紧凑,节奏明快而有悬念,篇幅不长而有系列性,很容易改编成电影。古龙自己也做过编导等职务,代表作之一的《萧十一郎》甚至是先有剧本,后才改编的小说,他的其它作品,也有一些借鉴西方电影的表现手法的。而金庸的作品,比较强调文化背景,人物有比较厚重的继承感,情节跨越的年代较长,用电影作品难以表现出特色来,却更适合用连续剧的方式来再现。

第四件事情是,古金的作品在气质上有着绝大的差别。应该说,他们的作品,在本质上都是传统气质的,这根本不同于黄易的作品,但彼此之间的差别却很大。

金庸的创作,根植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即使是从杨过到令狐冲再到韦小宝式的叛逆,也是属于传统理念的内在斗争。在气质上,金庸作品具有中国国花牡丹那种气质,这与中国人的传统审美情趣相一致,对金庸作品的阅读,几乎不需要中国人对近似于自发的观念做任何修正,因此老少皆宜,拥有最广泛的读者群。

而古龙则完全相反,他实在传统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借鉴现代文学的手段,但他的作品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表现出西方文化的理念来,近乎绝对的男尊女卑观念就是良好的证明。因此,他实际上是两面不讨好的。古龙写出了人性的光辉的一面,也揭示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写人性的伟大,也写人性的悲哀,总之,往往通过一种叛逆的冲突来形成作品的张力和节奏感。因此,古龙笔下的美,是残缺的,是短暂的,这在气质上有些相似于日本的樱花,古龙自身的创作也是受到日本作家,如吉川英治和柴田炼三郎等人的影响。相应的,古龙作品的读者,就分布在一个比较狭窄的层面,他们身上,也常常能看到那种叛逆式的气质。

如果搞清楚了以上四件事情,读者就会发现,要对古金作出所有人都以为公正的比较,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个比较公平的结论是,按照一般武侠读者的视角,在大部分方面来看,金庸占有优势,但是从创组自身来看,古龙对于后世创作的意义可能更大一些。

如果用古龙笔下的人物来做一个比较,那么金庸好比沈浪,古龙则是李寻欢;如果借用金庸笔下的人物呢,金庸是郭靖,古龙就是杨过。金庸那种侠者气质更让人敬仰追忆,而古龙的悲剧气氛则给人更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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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起名 如灯具店的名称就要让顾客一看到店名就知道你是卖灯具的,如你取个“豪杰灯具”,就没有“辉煌灯具”或“明亮灯具”效果好些,因为“辉煌”与“明亮”都容易让顾客与“灯”产生联想,而“豪杰”就不一定了!所以,店铺的字号名称一定要结合你所经营服务的项目和所面临的消费群体,而不能随意称呼。 2、店铺起名应富有文化内涵 一个产品名称一定要具有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小店铺也不例外!这样才能体现店铺老板的素质水平,顾客也容易接受。现在不少小店特别是在文化底蕴方面比较匮乏,显得比较俗气!什么“二娃子饭馆”、“小李服装店”等不乏其数。在赋予店铺字号文化内涵方面一定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去考虑,如历史文化渊源、经营产品特征等,象花店的“鲜”,饭店的“香”,服装店的“美”,这都是我们挖掘文化内涵的地方,比如卖文具的“翰墨堂”,经营茶铺的“老茶客”这些名称就能体现一定的文化底蕴。 3、店铺取名要通俗易懂 小店铺一般面对的都是社区居民、过往行人等大众消费群体,所以在命名时尽量通俗易懂,切莫咬文嚼字。如有的老板认为自己是做金属方面的生意,于是便在名称中添一个“鑫”字,而做木材生意的就加个“懋”字,为图吉利的,则把“丰”字特意写成繁体字的“丰”。这样一来即便你在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得不错,但由于很多顾客不易辨认你的店铺名称,所以因此影响了消费者在口碑方面的传播,对其他潜在顾客群未能达到有效地宣传。另外,店铺名称虽讲究通俗,但不能太过庸俗。 4、店铺取名朗朗上口 店铺的名称一定要响亮、上口、易记,这样才便于传播,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讲究语言的韵味与通畅,还要抓住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与精神需求,凡是能与顾客心理产生共鸣的名称,顾客一般都容易记住,并也能乐于传播,特别是一些比较幽默、具有深厚内涵的名称。如有的面馆取名叫“面对面”,有的中餐饭店取名为“灶王爷”,相反,让人感觉吐字不爽的名称却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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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饭庄

美膳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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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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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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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我最面

拐弯抹角吃川菜

为人民服务

饭遭殃

吴越人家

我家特色小吃

蜀地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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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吧

绿音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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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香鱼庄

御林堂

秀玉

杨家厨房

北京时间会面

杯莫停

雍雅山房

川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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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毛九

鹿鼎记

炳胜

雍雅山庄

渔舟畅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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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塘月色

鸡鸡蛙蛙

食为天

龙门客栈

青矜

来怡

萨达姆拉面馆

与食俱进

巴蜀布衣

度小月

透明思考

素食百合

粉酷

为人民服务

川流不息

勺搁哪了

八山夜雨

粗茶淡饭

萨达姆拉面馆

一家粉店~~

麻辣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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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店名字大全 Baby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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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边水晶虾包的做法,花边水晶虾包怎么做

花边水晶虾包的主料:

澄面1(60g)玉米淀粉1(40g)沸水(110ml)澄面2(30g)玉米淀粉2(20g)紫薯i沸水(55ml)

花边水晶虾包的调料:

鲜虾(适量)白萝卜(适量)鸡精(适量)盐(适量)白糖(适量)胡椒粉(适量)料酒(适量)淀粉(适量)

做花边水晶虾包所需厨具:

蒸锅

花边水晶虾包的做法图解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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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来制作鲜虾萝卜馅,鲜虾冷冻一下剥出虾仁,用牙签挑出虾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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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盐、鸡精、白糖、胡椒粉、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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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搓些细白萝卜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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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拌入到虾仁中加少量淀粉腌制半小时

5.将澄面1倒入大碗,加入沸水用筷子搅成雪花状

6.再用手揉成光滑的澄面面团

7.煮熟的紫薯加热水搅拌下沥出紫薯汁,如果这时候有点冷了可微波加热下,再冲入澄面2里,用筷子搅成雪花状

8.再用手揉成光滑的淡紫澄面面团

9.将原色面团搓成粗长条,再切成小段

10.淡紫面团搓成细长条

11.拿一个原色面团按扁,围上一圈淡紫的面团条

12.用擀面杖擀成圆薄片

13.放入鲜虾萝卜馅

14.慢慢地边折边掐进白紫交界处,然后将紫色的打开一些!

15.下面垫片胡萝卜,放入蒸笼

16.上汽后蒸5分钟

17.再虚焖2分钟即可

18.吃的时候蘸点香醋更美味

对于不清楚糊涂的老人 自己又觉得自己很对 应该如何与他说明对与错 让他知道自己错了 心里能服气

受虽是种痛苦,但有时也是种艺术。懂得这种艺术的人,通常都能得到他们希望的收获。勇气这种东西很奇怪,你非但看不到,感觉不到,也根本没有法子证明的,所以一个真正有勇气的人,有时在别人眼中看来,反而像是个儒夫。一个人只有在自己心里有了衰老的感觉时,才会真的衰老。一个人想去杀人时,为了仇恨和愤怒的反而少,为了恐惧而杀人的反而多!一个人想去杀人时,往往也不是为了别人伤害了他,而是因为他伤害了别人。这也是自古以来,人类最大的悲剧。丑陋的男人总觉得自己比漂亮的小伙子更有男人气概,就正如丑陋的女人总觉得自己比美女聪明些。“为什么只有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才有灰尘?”“因为只有阳光照射到的地方,你才能看得见灰尘,因为你若看不见那样东西,往往就认为它根本不存在。其实无论你看不看得见,灰尘总是存在的。”愚蠢的问题,聪明的答案。每个人迟早总会倒下,无论他生前多么显赫,等他倒下去时,看来也和别人完全一样。可以吓死人的刀,通常都是看不见的刀。因为等你看见它时,就已太迟了。一个人心里越恐惧时,说话的声音往往就越大。只要有衣服的机会,很少有女人会错过的。既不懂得应该怎么样被爱,也不懂得应该怎么样去爱别人。但这种爱才是最真的!你只有在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痛苦。这本来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之一。但是只要你真正爱过,痛苦也是值得的!一个人只有在真正痛苦时,非但已不再有拒绝的力量和尊严,也已不再有拒绝的勇气。人类所有的一切,本就是随着心情而变化的。真正的大英雄大豪杰,做事一向是不愿被俗人知道的。女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总不把男人当做人,总认为女人让男人受罪是活该,男人让女人受罪就该死了。真正伟大的武功,并不是聪明和苦功就能练出来的。你一定先得有一颗伟大的心,才能练得真正伟大的武功。“我天性也许有些狡猾,但却一心想成为个真正的君子,有时我做事虽然虚伪,但无论如何,我总是照君子的样子做了出来。”无论你的朋友是好还是坏,只要他是你的朋友,你就不能在背后给他一刀。世上并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问题只在你心里怎么去想。只要你能耐一时,有很多你本来认为非做不可的事,也许就会变成不值得你去做的事了。每件事都有两面,从你们这面看来,你也许觉得自己做得对,那只因为你们从没有从另外一面去看过。酒的好坏,并不在它的本身,而在于你是在用什么心情去喝它。一个人若是满怀痛苦,纵然是天下无双的美酒,喝到他嘴里也是苦的。能杀人并不难,能饶一个你随时都可以杀他的仇人,才是最困难的事。有些人的确永远不会老,因为他们心里永远都充满了对人类的热爱和希望。一个人心里只要还有爱与希望,他就永远都是年轻的。久历风尘的女人,若是真的想找个归宿,岂非总是会选个老实人的。这至少总比找个吃软饭的油头小光棍好。女人有时就好像是个核桃。你只要能击碎她外面的那层硬壳,就会发现她内心是多么柔软脆弱。当别人在考虑下决定时,你若催促他,他,得到的效果往往是相反的。真正的聪明人,永远不会将别人当做呆子。将别人当做呆子的人,到最后总是往往会发现,真正的呆子不是别人,是自己。一个人在真正寂寞时又沉醉,就像是在水里快被淹死时一样,只要抓住一样可以抓得住的东西,就再也不想放手了。可是他抓住的东西,却往往会令他堕落得更快。有很多人都不能死,却偏偏还是死了。生、老、病、死,本就全都不是人类自己所能主宰的。这也正是人类永恒的悲哀和痛苦。这世上偏偏有种人总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强者,天生就有伤害别人的权力,而别人却不能伤害到他们一点。他们也许并不是真正凶恶的人,但这种要命的优越感,不但可恶,而且可恨。对付这种人唯一的法子,也许就是割下他的耳朵来,让他明白,你伤害了别人时,别人也同样能伤害你。懂得用刀杀人并不困难,要懂得如何用刀救人,才是件困难的事。孤独与寂寞,本就是最适于思想的。一件兵器的真正价值,并不在它的本身,而在于它做的事。女人的情感是奇怪的,你若得不到她们的尊敬,也得不到她们的爱。她们和男人不同。男人会因怜悯和同情而爱上一个人,你就可以断定,那种爱绝不是真实的,而且绝不能长久。--《边城浪子》不要命的人,就是最可怕的人;不要命的武功,就是最可怕的武功。只有会装糊涂、也肯装糊涂的人,才是真正最精明、最厉害的。有很多人都是这样子的,只能看得见别人的错,却忘了自己的。要女人不多嘴,简直要比骆驼穿过针眼还困难。古往今来,真正的武林高手,都是特立独行,不受影响的人。一个人若连自己的个性都没有,又怎么能练得出独特的武功来。一个人往往会在最奇怪的时候,最奇怪的地方,和一个最想不到的人交成朋友,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情感是怎么来的。有种人你想找他的时候,打破头也找不到,你不想见他的时候,他却偏偏会忽然出现在你的眼前。这世上本就有很多极有智慧的老人,会被一个最愚昧的少女骗得家破人亡,身败名裂。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一件武器是否可怕,主要得看它是在什么人手里。花生是被咀嚼的,钉子是被敲打的。可是,若没有人咀嚼,花生也一样会腐烂,若没有人敲打,钉子也一样会生锈。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花生岂非一定要经人咀嚼,钉子岂非一定要被人敲打,然后它们的生命才有价值。你若很喜欢一个人,常常和这个人见面,他的毛病,你也一定会传染上的。--《九月鹰飞》外貌再坚强的女子,其实意志也薄弱得很,一个人若想女子为他保守秘密,那人想必是个呆子。冒险的事,原不是女子适于做的,厨里、摇篮旁,才是她们应该去的地方,只可惜越聪明的女子反而越不懂这道理。人的头脑,是件很奇怪的东西,你久不用它,它会生锈,但若用得太多,它也会变得麻木的。美女虽然有时会嫁给蠢丈夫,但良驹却绝不会被庸人所御,好马选择主人时,那眼光的确比女子选择丈夫精确得多,至少它不会被男人几句花言巧语就骗过了,也不会瞧得白花花的银子就发晕,而且它选择好一个人时,也通常比女人对丈夫忠心得多。杀人虽然并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但总比被人杀死的好。“活得不耐烦”这五个字,几乎已成了江湖中最流行的话,两人争吵起来,若不说这句话,仿佛就显得不够威风似的,只不过说的人尽管说得象煞有介事,听的人却大多将他当做放屁。--《楚留香·血海飘香》你千万不能将任何一个女人看成呆子,谁若将女人看成呆子,他自己才是呆子。一个人难受时,不拿好朋友出气拿谁出气,好朋友若不能谅解他,谁还能了解他。没有女人,冷冷清清,有了女人,鸡犬不宁。被女孩子称赞,只怕是天下最令人愉快的事了--但这女孩子若是太丑,这种愉快也免不了要大大打个折扣。少林派的武功太浓太笨,象是一大碗红烧五花肉,虽然很管饱,但只不过能让贩夫走卒大快朵颐而已;真正懂得滋味的人,是绝不会喜欢如此油腻之物的。武当派的武功却太清淡,就象是一盘忘了加盐的青菜豆腐,颜色看起来虽不错,但吃了一口后,就再也引不起别人的胃口。“你们的武功虽糟,却偏偏要起些漂亮好听的名字,叫什么‘力劈山狱’、‘降龙伏虎’。其实,就凭你们所使的那些招式,本该叫劈木材、降猫伏狗才对。可是我用的这名字,虽然并不好听,却货真价实。”要知“武侠”二字虽总是连在一起,其间高下却大有差别。要做到“武”字并非难事。只要有两膀力气,几手功夫,也就是了。但这“侠”字行来绝非易事,这“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八个字说来虽简单,若没有极坚强的意志,极大的勇气,是万万做不到的。一个人若只知道以武逞强,白刃杀人,那就简直和野兽相差无几,又怎配来说这“侠”字。“你自然不了解他,只因你和他没有什么仇恨,根本不必要太了解他的,你若太了解一个人,就反而不会和他交朋友了。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世上最了解你的人,绝不会是你的朋友,一定是你的仇人,因为只有你的仇人才肯下苦功来研究你的弱点。”难怪有人说瞎子的心灵特别灵巧。看来世上有些事,的确往往会因祸得福的。活下去,不但是一个人的权利,也是一个人的责任。没有人有权杀死别人,也没有人有权杀死自己。--《楚留香·大沙漠》天下的男人总有这种毛病,总以为自己三言两语就可以将女人骗过了,却不知女人要骗男人实在比男人骗女人容易得多。女人与女人之间虽然很难交朋友,但女人总是同情女人的,因为她们觉得只要是女人,就值得同情。人们所真正惧怕的,通常都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只不过是他对那件事的想像而已。人们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人了解死之神秘,所以才会对“死亡”这件事生出许多可怕的想象。你若想叫别人怕你,你自己就千万不能害怕;你自己若先害怕起来,别人又怎么会怕你呢?这就正如懂得说笑话的人,自己绝对不会笑;他自己若先大笑起来,那么无论他说的笑话多有趣,别人也不会觉得好笑的。永远没有人能预测少女们会在什么时候流泪,因为她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为了任何事而流泪。她们会为爱流泪,也会为恨流泪;她们会为一些美丽的事物而流泪,也会为一些丑恶的事物而流泪。她们会因悲伤而流泪,也会因快乐而流泪。她们甚至可能不为什么事就流下泪来。女孩子大多有这种毛病,越是害怕的事,越是要听。喝过酒的人,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大,他们自己以为是在压着嗓子说话,但别人已被他们吵死了。人在回忆中,时间往往会过得很快的,所以有些孤独的老人只有生活在回忆里才能度过漫长寂寞的晚年。很多人都以为年纪越大的人越谦虚,其实一个人年纪越大就越不肯服输,越喜欢听别人奉承自己。奉承话若由一个和自己本事差不多的同行嘴里说出来,那更是过瘾无比,天下没有人不喜欢听的。越是平常的东西,有些人却越是觉得珍贵,这只怕也就是那些天潢贵胄们的悲哀,因为他们虽然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但一些平常人都能享受的乐趣他们反而永远也享受不到。无论多伟大的女人,在男人的怀抱中都会变得渺小的。女人的眼泪,永远是对付男人的最有效的武器。女人在痛哭时若有人去劝阻,那么她就永远也哭不完了。愚我一次,其错在人,若是能同样骗我两次,就是我自己的错了。一个孩子做了坏事,父母固然要打他罚他,但别人若打了他,做父母的非但心痛,说不定还会去找那人拼命。这就是“爱”,永远令人不可捉摸、但谁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楚留香·画眉鸟》世上若还有比遇见一个泼妇更头痛的事,那就是遇见了两个泼妇。在这种女人面前,就算有天大的道理也讲不清的,最好的法子就是赶快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古来英雄多寂寞……一个人在低处时,总想往高处走,但走得越高,跟上去的人就越少,等他发现高处只剩下他一个人时,再想回头已来不及了。很多不会烧菜的女人,却偏偏喜欢躲在厨里,然后再将菜端出来,硬说:“菜烧得不好,请原谅。”让别人以为菜就是她烧的,因为就连这种女人也知道会烧菜不但是做妻子的光荣,也是她丈夫的光荣。“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一代名侠,其实也和普通人一样,也有他的烦恼和不幸,只不过这些事都已被他耀目的光辉所掩,人们只能看到他的光采,却忘了有光的地方必有阴影。只可怜薛衣人一世英名,竟生出这么样一对儿女来,“豪门多孽子”,楚留香发觉这句话真是说得有学问。一个人若想成为天下无双的剑客,就最好不要生养儿女,因为最好的剑客,必定是最坏的父亲。剑,就好像是女人一样,你想它服从你,就最好一定要全心全意的对它,否则它就会你。一个人纵然被女人了两百次,还可以找第两百零一个女人,但只要被剑一次,就得死!“请客”本是件很愉快的事,能请人的客,总比要人请愉快得多。最妙的是,越穷的人反而越喜欢请客。自敌人处得到的敬意,永远比自朋友处更难能可贵,也更令人感动。“千穿万穿,马屁”,恭维话毕竟是人人都爱听的。帅一帆的剑法处处不离规矩,而前辈你的剑法都是以“取胜”为先,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正如一个以戏为消遣的票友,和一个以戏曲为生的伶人,他们的火候纵然相差无几,但功架却还是有高低之别。人们面对着自己不懂的事,总会作出一种傲然不屑之态。女人修饰的时间,一定和她的年龄成正比的。一个人若坠入了情网,往往就会变成瞎子。他用力踢起块石头,就好像一脚就能将这“情”字永远踢走似的,却不知“情”字和石头绝不一样,你无论用多大力气,都踢不走的,你以为已将它踢走时,它一下子却又弹了回来。你用的力气越大,它弹回来也越大。你若想一脚将它踩碎,这一脚往往会踩在你自己心上。客人并没有走,走的反而是主人,每个人走的时候,都有一套很好的理由,虽然谁都听得出那些理由是假的。唯一能要自己不喝醉的法子,就是根本不喝。这法子虽不算妙,但却很有效。只可惜很多人都不肯用这法子,所以喝醉酒的人每天都很多。劝人喝酒固然不好,劝人不喝也不好,因为你越劝他不喝,他往往会喝得越多。每个人的酒量都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好的。--《楚留香·借尸还魂》这地方叫“逍遥池”,是个公共浴室,价钱并不比单独的浴池便宜,但泡在热气腾腾的大池里洗澡,却别有一种情调。一面洗澡,一面还可以享受和朋友聊天的乐趣,所以苏浙一带的男人们,无论贫富,上午喝过了早茶,下午都喜欢到这里泡上一两个时辰。浴池里当然不只他们两个人,但隔着一层薄薄的水雾,谁也看不清对方的面目,何况到这里的人,大多是为了自己的享受,松弛松弛自己的神经,谁也不愿理会到别人,也不愿别人理会自己。在浴池的另一边,还有两三个人在洗脚、搓背,另外还有个已泡得头晕,正在旁边的清水槽前冲洗。这几个人好像并没有留意到楚留香,楚留香也没有留意他们,在这种地方,大家都是赤条条地相会,谁也看不出对方的身份,无论是王候将相,是名士高人,一了,就和贩夫走卒全没有什么分别了。楚留香很喜欢到这种地方来,他发现一个人只有在了,泡在水里的时候,才能够完全了解自己,看清自己。还有许多大商人喜欢到这种地方来谈生意,因为他们也发现彼此肉帛相见时,机诈之心就会少些。女孩子就像人的影子,你若去追她、逼她,她永远在你前面,你一转身,她就反而会来盯着你了。小孩子偷糖吃,忽然被大人捉住,就只有撒赖,明明满嘴是糖,却硬说没有,明明知道大人不相信,还是要硬着头皮赖一赖。这人果然一点也不谦虚,而且直爽得很。胡铁花最喜欢的就是这种人,大笑道:“好,我叫胡铁花,你既认得楚留香想必也知道我的名字。”“不知道。”胡铁花笑不出了。他忽觉得太直爽的人也有点不好。“我什么都未忘记,只忘记你是个女人了,男人想帮女人的忙,就是在自找麻烦,若相信了女人的话,更是活该倒霉!”若说女人的脸皮比男人厚,那也只不过因为她们脸上多了一层粉而已,纵然脸红了,别人也很难看出。也有人说:年纪越大的女人,脸皮越厚。其实那也只不过因为年纪越大的女人,粉也一定擦得越多。好吃的人,看到别人的筷子伸了出去,总是特别注意。若看到别人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挑走,那更要难受之极了。大多数男人都有件好处--他们若是不敢去做一件事时,总会替自己找到种很好的藉口,绝不会承认自己没有勇气。凡是在江湖混过几年的人都知道,是哪几种人最难应付,能不惹他们时,最好避开些。第一种是文质彬彬的书生秀才,第二种是出家的和尚道士,第三种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但最不好惹的,还是女人。这几种人若敢出来闯江湖,就一定有两下子。一个人只要做过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就算捱一辈子的骂,也只有听着的。屋子里有两张床,另外还搭了个地铺。胡铁花回去的时候,两张床上已都睡着人了。张三跷着腿,正喃喃自语着道:“奇怪奇怪,我怎么没听见敲门的声音呀,难道胡先生的胆子也不比我大,嘴里吹着大气,到时候却也不敢敲门的?”胡铁花一肚子的火,大声道:“这是我睡的床!你怎么睡在上面了?”张三悠然道:“你睡的床!谁规定这张床你睡的?总督衙门规定的么?”胡铁花恨得牙痒痒的,却也没法子,冷笑道:“船上的床简直就像是给小孩睡的,又短又窄又小,像我这样的堂堂大丈夫,本就是睡在地上舒服。”他刚睡下去,又跳起来,叫道:“你这人倒真是得寸进尺,居然把我的枕头也偷去了!”张三笑道:“睡在地上既然又宽敞、又舒服,海阔天也许就怕你睡得太舒服了,爬不起来,所以根本就没有替你准备枕头。”胡铁花气得直咬牙,眼珠子转了转,忽然笑道:“原来你也跟老臭虫一样,鼻子也不灵,否则怎么没有嗅到臭气。”张三不住问道:“什么臭气?”胡铁花道:“我方才就坐在这枕头上,而且还放了个屁……”他话未说完,张三已将枕头抛了过来。胡铁花大笑道:“原来你这小子也会上当的。”张三板着脸道:“你说别的我也许不信,但说到放屁,你倒的确是天下第一,别人三十年放的屁,加起来也没有你一天这么多的。”要想吓人的人,往往都会先吓倒自己。太无用的女人,男人见了固然头疼,太能干的女人,男人见了也一样受不了的。男人在女人面前本就喜欢以“保护人”和“强者”的姿态出现,有时他们嘴里虽在埋怨女人太无用,其实心里却在沾沾自喜。所以聪明的女人在男人面前,总会装出弱不禁风的样子,乐得将吃苦受气的事都留给男人去做。“人力定可胜天”,这句话只不过是坐在书里,窗子关得严严的,火炉里生着火,喝着热茶的人说出来的。若要他坐在大海中的一口棺材里,面对着无边巨浪,漫天风雨,他就绝不会说这句话了。“死的本身并不痛苦,痛苦的只是临死前那一段等待的时候。一个人若是还能挣扎,还能奋斗,还能抵抗,无论遇着什么事都不可怕,但若只能坐在那里等着,那就太可怕了。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看得出一个人的勇气。一个人只要还没有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得耐。人非但没有权杀死别人,也没有权杀死自己!女人若想要男人吃醋,什么法子都用得出的--女人若想要故意惹那个男人吃醋,也就表示她在吃他的醋。女人若认为那件事是对的,你就算有一万条道理,也休想将她说服。捕鱼,下网,看来只不过是件很单调,很简单的事,一点学问也没有,更谈不上什么特别的技巧。其中的巧妙,也许只有鱼才能体会得到。这正如武功一样,明明是同样的一招“拨草寻蛇”,有些人使出来,全无效果,有些人使出来,却能制人的死命。那只因他们能把握住最恰当的时候,最好的机会。机会总是稍纵即逝的,所以要能把握住机会,就得要有速度。其中自然还得要有点运气--无论做什么事都得要有点运气。但“运气”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个人若是每次都能将机会把握住,他的“运气”一定永远都很好。世上虽没有永恒的黑暗,却也没有永恒的光明,所以人间总是有很多悲惨的故事,产生了许许多多哀艳的诗赋、凄凉的曲……但无论多凄凉哀艳的诗,都比不上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这句话实在太令人心酸。“我几乎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我自己愿意做的事……”也许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这句话里所含蕴的悲痛是多么深邃,因为也很少有人会遭遇到如此悲惨的命运。何况,人们总觉得自己的悲哀才是真实的,根本就不愿去体会别人的痛苦。人唯有在急难中,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愤怒!只有愤怒才能令人自麻木中清醒,只有愤怒才能令人不顾一切。死,并不如想像中那么容易。尤其当一个人被痛苦折磨得麻木,也太疲倦了,疲倦得什么都不想做,疲倦得连死都懒得去死。现在,她就算死,也没关系了,她已找到了人性中最可贵的一部分,这世上毕竟还有人拿她当人,对她关心。无论对任何女人说来,这都已足够。只可惜世上偏偏有很多女人只懂得珍惜珍宝,不懂得这种感情的价值,等她们知道后悔时,寂寞已纠缠住她们的生命。美丽和忠诚这两件事,是很难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发现的。爱情如星,迷恋如火。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爱情还有条件,还可以解释,迷恋却是完全疯狂的。所以爱情永远可以令人幸福,迷恋的结果却只有造成不幸。有很多看来极复杂、极秘密的事,都是往往为了一个极简单的原因而造成的。那就是爱。爱能毁灭一切,也能造成一切。人生既能充满了爱,我们为什么一定还要苦苦去追寻别人一点小小的秘密。我们为什么不能教别人少加指责,多施同情?--《楚留香·蝙蝠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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