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税率是13%。水果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13%,自产自水果可以免交增值税。销售水果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13%,17年7月1月改为税率11%,然后2018年5月1日降为10%,2019年4月1日降为9%.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3%。
虾苗的培育销售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税率13% 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 (一)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淡水产品种苗的税率为:9%淡水产品种苗的税务编码为:1010507淡水产品种苗简称:淡水产品说明:包括淡水鱼苗、淡水虾苗、淡水蟹种苗、淡水贝壳种苗、淡水藻类种苗、其他淡水产品种苗。
水产养殖属农产品,增值税率13%。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应税劳务)税率为17%。(二)低税率及适用范围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水果和蔬菜不使用百分之十三的增值税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3、水果,蔬菜2017年7月1日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从2017年7月1日起,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从2018年5月1日起,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